有限合伙制基金与信托的有什么区别,两者又有什么相同点?

2024-04-30 05:48

1. 有限合伙制基金与信托的有什么区别,两者又有什么相同点?

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势被认为是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的根本原因,但是在证券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型与信托型基金的税负基本相当。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当企业盈利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情况缴纳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其证券投资收益在自身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个人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其证券投资收益只需申报税务机关,不需缴纳所得税。    由于目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为企业法人,因此普通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和投资所得收益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信托产品本身并不是合格的纳税主体,证券投资收益需根据投资人的各自的法律主体地位分别缴纳所得税。也即,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不纳税。 
另外,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信托产品虽然本身不需缴税,但是作为企业的基金管理者仍需缴纳营业税。 如此看来,两种模式下的营业税负担相当。

有限合伙制基金与信托的有什么区别,两者又有什么相同点?

2. 有限合伙基金和信托的区别

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势被认为是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的根本原因,但是在证券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型与信托型基金的税负基本相当。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当企业盈利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情况缴纳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其证券投资收益在自身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个人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其证券投资收益只需申报税务机关,不需缴纳所得税。    由于目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为企业法人,因此普通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和投资所得收益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信托产品本身并不是合格的纳税主体,证券投资收益需根据投资人的各自的法律主体地位分别缴纳所得税。也即,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不纳税。 
另外,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信托产品虽然本身不需缴税,但是作为企业的基金管理者仍需缴纳营业税。 如此看来,两种模式下的营业税负担相当。

3. 有限合伙与信托的区别?

信托公司是国家的四大金融机构之一,受银监会的监管,和银行是同级别的,从2004年到现在所有的信托产品没有一期是达不到预期收益率的··每期信托需要到银监会备案···信托公司背后都有央企国企甚至国资委直接控属的···实力都很强大,安全性强···
有限合伙,有一个是普通合伙,其余是无限合伙,担保措施和信托差不多,只要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线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公司赔本了,普通合伙人得赔出所有钱和物···相对信托来说收益较高···

有限合伙与信托的区别?

4. 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与信托型基金到底有何区别

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国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信托型投资基金:即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1、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类基金
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2、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主要区别: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3)基金组织方式和营运依据不同
合伙型基金的设立,就是注册一家新的合伙企业,一般是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其实这个时候应该不能叫股东了,准确讲应该叫合伙人,合伙人的人数是两个到五十个。而且,有限合伙企业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就是 GP。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

5. 信托制投资基金为什么会嵌套有限合伙

这样的目的一般有两个:
1、为了方便,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只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就行。方便基金公司操作。省去了很多费用,比如说你找信托公司,资管公司做通道,他们还要收通道费。
2、为了好管理基金财产,一般这个目的的有限合伙结构主要原因就在于基金属于股权型基金,投的是股权。有限合伙的设立方便代持基金资产中的股权。这里的有限合伙结构主要目的就是代持股份。

信托制投资基金为什么会嵌套有限合伙

6. 有限合伙制能替代信托制阳光私募基金吗?

近期,由银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一只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合伙制基金“银河普润”引起了多方关注。该基金利用2009年底施行的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允许中国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条款,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发起基金。所谓有限合伙制基金,是指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结成合伙关系,所有资产均交由管理人管理运作,投资者只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管理者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金组织形式。 证券投资类私募尝试有限合伙制模式,主要是借合伙企业可以开立证券账户的契机,规避信托不能开户的障碍。但这种模式是否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受制于以下几个难题。 一、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阳光化”?当初私募借助信托平台的重要原因是希望以具有公信力的业绩来吸引投资者,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可以说没有阳光化,就没有私募行业的发展,而就目前“银河普润”的信息披露情况来看,还没有阳光化的味道; 二、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解决进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的规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及原合伙人的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去工商局变更登记。因此,与信托产品只需缴付认购、赎回费相比,合伙制基金的进出成本可能更高; 三、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在信托模式下,资金安全由托管银行提供保障,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应当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而《合伙企业法》中并未就保障合伙人出资的安全性做出特别规定; 四、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接受监管?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阳光私募产品,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的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而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性质是个企业,监管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由于合伙企业没有资本维持的要求,所以工商局对其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核,而不是基金的日常经营情况。 此外,有限合伙制模式下投资者所需承担的税赋,包括企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7. 有限合伙与信托的区别?

1、监管机构不同:信托由银监会监管;普通的合伙企业由工商行政部门监管,个别的会报证监会、发改委备案
2、风控管理机制不同:信托比合伙要求严格,信托大多有政府背景,合伙企业主要靠管理团队的能力和处理能力,一般比较市场化
3、责任认定不同:信托的第一责任人是信托公司;合伙企业是以协议为准,管理人承担无限连带。

有限合伙与信托的区别?

8.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信托基金

有限合伙制遍地产基金:
根据基金证券是否可赎回,即按基金规模是否固定,可以分成开放式房地产投资基金和封闭式房地产投资基金。 

  采用共同基金组织形式的综合房地产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而采用有限合伙制(MLPs)形式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多为封闭式基金。 

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

  有限合伙将合伙人分成两类,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公司而言,前者是企业的所有者,后者是企业的经营者。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目的是获取能产生最大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可能采取用现金够买收益型房地产的策略。投资者的目的将决定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投资目的以及相应的策略。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集资通常有两种形式:基金制和承诺制。

  房地产投资基金不仅需要制定和设计一些变通的方案规避法律、政策和经营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国情形成我国自己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操作程序,才能保证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健康地发展。 


房地产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REITs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中一种形式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

  REITs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基于房地产行业细分的科学规律,随着房地产六大环节(资本运作、设计策划、拆迁征地、建设施工、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的分工合作,随着政府执政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行业的逐渐规范而出现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利益,并能有效的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在我国立法支持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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