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2024-04-30 02:45

1. 合伙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公司之间借款是否合法要看情况。如果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存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并且借款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则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婚外情恋人间借款算不算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借款合意,一旦具备了借款的合意并履行了借款义务,对方也收到了所借款项,则债权债务成立。借贷双方是否是婚外情恋人关系,不会影响正常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
二、怎样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
关于借贷纠纷的规定,可知,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伙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2. 合伙企业可对外借款么

合伙企业法人不可以对外借贷,: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一、营业执照对法人来说有什么好处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二、什么是联营合同
联营合同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经营的协议。联营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征:(1)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法人,而且必须是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公民个人也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当事人。(2)联营合同主要体现了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3)联营合同适用于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4)联营合同的主体至少有两方当事人。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力是按合同约定取得联营的盈利;按合同约定取得其他联营当事人的协助和支持。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提供联营资金或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协作;支持其他联营当事人从事与联营有关的活动。(5)联营合同的标的是联营行为,而不是物或智力成果。
三、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订立联营合同时,各方当事人要注意扬长避短,根据自己在技术、资金、设备、资源以及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或劣势情况,在目的地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考查了解,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联营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应有利于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产品质量好、数量多以及技术进步快。实践中,应提倡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的横向经济联合。
根据情况采取联营形式。联营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界线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可以是发展原材料生产与加工企业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民用与军工企业的联合或者是工、农、商、贸企业之间的联合,以及是铁路、公路、水运、民航企业之间的联营等等。
以上这些联合,既可以是专业化协作,也可以是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和商品购销等方面的联合。此外,联营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松散型的联营,也可以是合伙型联营或者是法人型联营。总之,订立联营合同应当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对于采取哪种形式均应由参加联营的各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不要硬套某种模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合伙企业可以贷款吗

合伙企业可以贷款的,但是需经合伙人同意。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拓展资料:一、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三、合伙企业可以向银行借贷,成为债务人。但由于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企业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3.相互代理(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4.财产公有;5.利益共享。因此,财产公有合伙人对此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还不了,由合伙人还。

合伙企业可以贷款吗

4.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借款,但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借款,但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贷款吗

6. 合伙人借款用于合伙

法律分析: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7. 合伙人之间是借贷还是合作

一般来说属于合作关系,还需看具体情况。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对于款项到底是基于借贷还是投资合伙关系产生,要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判断,若仅有资金往来,无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事实,应认定为借款关系,而非合伙关系。解除合伙协议后的责任有哪些:退伙即个人合伙的退出,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经营的行为。1、退伙应当允许:(1)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2)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3)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退伙仍应承担连带责任:(1)退伙人对合伙内部承担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按份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2)退伙人对既存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或法人组织之间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为:1、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当然,合伙协议的订立方式既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如果合伙人之间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但合伙人之间事实上存在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事实上的合伙营业,仍然视为合伙。2、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合伙出资的形式包括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还可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以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3、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既可按对合伙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赢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来分配合伙赢利,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人之间是借贷还是合作

8. 合伙人借款用于合伙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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